机构职能
有机中心(有机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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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部署,按照中央编办部党组赋予国家绿中心的职能职责,落实“三个转变”的工作要求,结合产业行业发展新趋势,中心决定成立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联合联动机制办公室(简称“有机办”),有机办日常工作由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承担。
有机办主要任务如下:
一、参与有机农业、有机农产品发展有关规章制度、规划计划、政策措施的拟定及实施。负责有机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、战略研究工作。
二、参与有机农业、有机农产品标准制订、宣贯与推广应用,组织有机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实施。
三、参与有机农业、有机农产品体系队伍建设工作。
四、组织开展国际有机农业交流与合作。
五、组织开展有机农业技术研发、推广与培训,承办有机农产品品牌培育、市场发展和展示推介等工作。
六、协助开展有机农产品品质规格、营养功能评价鉴定等相关工作。
七、参与开展有机农产品基地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创建。
八、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:0086-10-59193730/3710
传真:0086-10-59193717
EMAIL:cofcc@126.com、ofcc@ofcc.or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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