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绿科〔2017〕98号 我院关于停止续展企业使用备案企标的通知
时间:2020-10-26
来源:体系标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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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绿科〔2017〕98号
各地绿办(中心):
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认证的重要基础。近年来,中心进一步加大了标准制修订力度,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已进一步完善,基本能够满足企业申请的要求。为切实维护绿色食品认证的公正性、规范性和权威性,中心决定停止企业在续展时继续使用经中心审核备案的企业标准,初次申请企业和续展企业要严格按照最新版《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》选用产品执行标准,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KOK官方网站
2017年7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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